14、第 14 章(3/3)
她自己其实是吃不惯太肥的肉的,但在这个时代,人人都缺油水,都认为肥肉是最好的肉,所以唐辛辛的五花肉买的是偏瘦的,却还特意搞了一块肥油膘。
这个肥油膘在这个时候,那都不是想买就能买的,那得看运气,得看供销社副食站今天有没有,就算人家有,有的时候也不会拿出来,自己内部直接就消化完了,还没上架就已经买走了。
足以见得人们对肥肉有多追捧了。
骑着自行车,从工厂到出城需要二十五分钟,从出城到唐家又需要十五分钟,加起来是四十分钟,回到家差不多就是五点,还没到家里吃饭的点。
唐母唐父刚好回家,三个人在门口碰上了。
唐辛辛笑着把手里用马莲草捆扎好的肉拎起来给两个人看:“瞧我买了什么,难得一见的猪肥膘,妈,今天晚上你把这个油给炼了吧,我想吃油渣炒菜。”
唐母给吓了一跳:“怎么买这么贵的东西回来?对了,女婿呢?”
唐辛辛下车,把车子推着往院里走:“他工作上有点事,今天不回家吃晚饭了,我就买了菜来咱家吃了,因为我刚好有个喜事要告诉你们。”
李兰娟不知道是什么喜事,但唐父猜出来了:“是不是你的工作有着落了?”
他还没忘记,三丫结婚前就说要让女婿帮忙留意工作的事情,不过那个时候他没抱什么希望,现在工作有多难找,他又不是不清楚,就算找到招聘信息又怎么样,能不能选得上还不一定呢。
但这丫头乐成这个样子,出手还这么大方,肉一买买两块,其中一块还是这么大的猪肥膘。
唐父的心里不由得掀起来了一丝希望。
难不成还真能让她给选上了?
要是选上了,那三丫以后就要去城里做工人了,就要成为城里人了!
唐辛辛点头:“对,我找着工作了。”
